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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产品
产品名称:“鑫意”理财恒通2010第七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产品简称:
  • 委托币种:人民币
  • 预计最高年收益:2.6%%
  • 销售起始日期:2010年02月26日
  • 销售结束日期:2010年03月05日
  • 收益起始日期:2010年03月08日
  • 收益结束日期:[syjs]
  • 委托起始金额:50000
  • 委托金额递增单位:1000
  • 委托管理日期:92天
  • 付息周期:92天
理财方式:挂钩型理财产品
 
收益说明
2010.3.9-2010.3.31期间提出赎回申请,按年化收益率2.00%计算理财收益;2010.4.1-2010.4.30期间提出赎回申请,按年化收益率2.30%计算理财收益; 2010.5.1-2010.6.7期间提出赎回申请,按年化收益率2.60%计算理财收益。
产品特色
购买条件
认购起始金额/追加金额:5万元起,追加金额需为1千元的整数倍。
产品管理费
提前终止条件
1.如遇国家金融政策重大调整,金融市场价格发生重大波动,经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判断,将影响到本理财产品的收益时,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若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将导致本理财产品的实际理财期限缩短,投资者将无法实现理财产品说明书列明的全部理财收益。 2.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时,本理财产品提前终止日即为到期日。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将按照本理财产品的年化收益率向投资者支付理财收益,投资者理财收益的计算方法按照理财产品说明书理财收益测算相关公式计算。 
优惠活动
风险提示
1. 政策风险:若国家宏观金融政策以及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等的正常进行。 2. 市场风险:本理财产品的年化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的波动而调整。 3. 流动性风险:本理财产品不设赎回,可能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 4. 操作风险:本理财产品资产委托具有资质的资产托管银行管理。在托管过程中,因违反托管协议的约定而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管理、运用、处置和分配等的正常进行。 5. 再投资风险:若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在特定情况下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投资者将面临不能获得按预期期限取得理财收益的风险。 6. 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本理财产品在募集期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判断难以按照理财产品说明书规定向投资者提供本理财产品,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有权决定本理财产品不成立。 7. 违约风险:本理财产品100%保证理财本金及收益,同时在存续期内不提供投资者提前终止权。 如果投资者违反理财产品说明书的约定,提前终止其购买的理财产品,在此种情况下,本金及收益保证条款对该投资者不再适用,同时投资者将承担违约责任。投资者应在对相关风险有充分认识的基础上谨慎投资。 8. 不可抗力风险:自然灾害、战争、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出现,可能对本理财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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